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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信阳市岗位设置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一、安装

1、将下载的“信阳市岗位设置管理系统安装.rar”文件解压;

2、进入“信阳市岗位设置管理系统安装”文件夹中,双击运行“setup.exe”文件,出现“安装”窗口(图1.1);

1.1

1.2 1.3

3、按提示进行操作后,出现“更改文件夹”窗口(1.2),系统默认将管理系统安装至C盘,建议更改为D盘,以备电脑重装系统后丢失数据;

4、更改文件夹后,出现“安装”提示(1.3),点击窗口中的大按钮开始安装;

5、安装完成后,在计算机开始菜单中会增加启动项。

二、运行系统

1、运行开始菜单中的启动项或进入安装后的文件夹运行“信阳市岗位设置管理系统10.01.exe”文件(图2.1),出现“管理系统”窗口(2.2)

2.1

2.2

三、菜单操作说明

(一)岗位设置方案

1、信息输入

1)单位基本信息输入: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输入”菜单下的“单位情况”,出现“单位基本信息新增输入”窗口(图2.3)。

2.3 2.4

选择设区市、县(市、区)和主管部门;

输入“单位代码”:光标落入“单位代码”栏,输入规定格式的单位代码(数字)。如直接回车,则系统自动编写单位代码,单位代码格式为:县市代码(2位)+主管部门(2位)+流水号(3位),如各单位自行输入单位基本信息的,需主管部门统一编写各单位的单位代码并下发(图2.6)。

输入“所在单位”;

输入“单位性质”:光标落入“单位性质”栏,直接回车,出现代码选择,按实际选择代码即可(图2.7);输入“单位类型”、“单位行政级别”:操作同前(图2.8);

2.7 2.8

输入“编制数”:按实际输入本单位编制数,如为合并设岗的,输入合并单位的总编制数;

2.9 2.10

2.11 2.12 2.13

输入“总岗位数”:总岗位数为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和工勤岗位之和,当单位未满编时,可以编制数为总岗位数;当单位超编时,可以现有人员数为总岗位数。(图2.9);选择“主体岗位”:当单位类型为管理时,主体岗位为管理;当单位类型为公益时,主体岗位为专技;当单位类型为服务时,主体岗位为工勤;输入三岗岗位数:根据所选主体岗位及有关文件规定,输入三岗的岗位数,三岗的比例将自动计算并显示,比例数为四舍五入,可能会出现三岗比例之和大于1的现象;

输入“单位内设机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输入内设机构数及名称;

“添加”:点击“添加”按键,出现“修改记录”窗口(图2.10),如需再修改刚输入的信息,点击“是”,否则点击“否”出现“保存记录”窗口(图2.11),保存则点击“是”,否则点击“否”出现“继续录入”窗口(图2.12),继续录入则点击“是”,否则点击“否”出现“保存”窗口(图2.13),如需保存则点击“是”,系统将自动将有关信息保存到D\

2)岗位核定输入: 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输入”菜单下的“岗位核定”,出现“新增单位岗位核定职数信息”窗口(图2.3)。

2.14 2.15 2.16

选择“岗位类型”: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选择三类岗位,可同时选择;

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按实际情况选择,三岗的岗位基数将自动显示(三岗岗位数)(图2.16);

输入“管理核定岗位职数”:按实际输入各岗位的核定职数,如输入的核定职数不等于管理岗位基数,则出现出错窗口提示()

输入“专技核定岗位职数”:在适用比例中输入代码或回车选择代码()后,各专技岗位职数将自动按四舍五入计算,如四舍五入后有错,则出现相应出错提示(),待将信息增加保存后,再进入“岗位设置方案—信息修改—岗位核定”中进行修改。

输入“工勤核定岗位职数”:输入技工基数,技工基数小于或等于工勤基数,如小于,则剩余岗位数自动归为普工岗位数;在适用比例中输入代码或回车选择代码()后,各工勤岗位职数将自动按四舍五入计算,如四舍五入后有错,则出现相应出错提示(),待将信息增加保存后,再进入“岗位设置方案—信息修改—岗位核定”中进行修改。

“增加”:点击“增加”按键(),出现相应提示,按所需进行操作,具体操作同前。

3)人员情况输入: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输入”菜单下的“人员情况”,出现“人员基本信息新增录入”窗口(图2.3)。

选择“设区市”、“单位代码”:按实际进行选择,选择了单位代码后,所在单位将自动显示();

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身份证号为15位或18位;

选择“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直接输入学历代码,或回车出现“代码选择”窗口(图2.16),选择所需学历;

输入“薪级等次”:输入“薪级等次”(2位的数字);

选择“身份”和“岗位类型”:按实际情况用鼠标选择“身份”和“岗位类型”,“岗位类型”以所执行的工资标准为依据,如执行工勤工资则选择工勤岗位;选择了“管理”、“专技”或“工勤”后,对应的“B.管理人员”、“C.专业技术人员”或“D.工勤人员”信息将会显示;

输入管理人员信息:按实际输入或选择相应信息(图2.17),其中“岗位等级”、“行政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聘任职务”可选择代码,各类时间格式为“年//日”。如“行政职务级别”选择“无”则“任现行政职务级别时间”可不填,如“专业技术聘任职务”选择“99010”(无职称)则“专业技术聘任职务起聘时间”可不填;

2.17 2.18

输入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按实际输入或选择相应信息(图2.18),其中“获得资格”、“聘任职务”、“行政职务级别”可选择代码,各类时间格式为“年//日”。 如“获得资格”或“聘任职务”选择“99010”则“获得时间”或“起聘时间”可不填;如“行政职务级别”选择“无”则“任现行政职务级别时间”可不填;“调动单列”和“试点单列”可不进行选择,如从事专业不是本单位的主系列,则需选择“副(辅)系列”;

输入工勤人员信息:按实际输入或选择相应信息(图2.19),其中“岗位等级”可选择代码,各类时间格式为“年//日”;

输入“双肩挑”信息:对于单位双肩挑(如即是管理人员,双是专技人员)人员,按执行的工资标准归入相应类型岗位,同时输入“双肩挑”的信息();

“添加人员信息”:点击“添加人员信息”按键,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具体操作同前)。

2、信息修改

对于原调查摸底信息,在整体接收后,单位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需进行修改补充。

1)单位信息修改: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修改”菜单下的“单位信息”,出现“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窗口(图2.3)。

“单位基本信息修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名称”,所选单位的基本信息将会自动显示(),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具体操作同“单位基本信息新增输入”相同。

修改保存:点击“修改”按键,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2)岗位核定修改: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修改”菜单下的“岗位核定”,出现“修改单位岗位核定职数信息”窗口(图2.3)。

“岗位核定职数修改”:先选择所需修改的管理、专技或工勤岗位,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名称”,所选单位的岗位核定职数信息将会自动显示(),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在修改专技岗位核定职数时,要注意各层级岗位核定职数之和要等于专技岗位基数,各等级岗位核定职数之和要等于层级岗位核定职数,如需增减,只能修改层级中最低等级岗位的核定职数。具体操作同“新增单位岗位核定职数信息”相同。

修改保存:点击“修改”按键,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当职数有错时,会出现错误提示,根据提示可返回“修改单位岗位核定职数信息”窗口进行修改。

3)人员信息修改。可根据需要选择“查询修改”或“整体修改”。

人员信息查询修改: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修改—人员信息”菜单下的“查询修改”,可输入姓名进行查询并修改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名称”,输入姓名,点击“重名检查”按键,如有重名,则“身份证号”栏将会显示,选择所对应的身份证号,所先人员的信息将自动显示(),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具体操作同“人员基本信息新增录入”相同。

人员信息整体修改: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修改—人员信息”菜单下的“整体修改”()。选择所需修改信息的人员,可输入姓名后再点击“人员基本信息”表,定位到所修改人员,也可在“人员基本信息”表中直接选择所需修改人员。选择好所需修改信息的人员,直接在表中修改人员基本信息,如需修改管理、专技或工勤信息,可点击其岗位对应的页表(“人员基本信息”表右边),相关信息将会显示,也可直接在表中进行修改相关信息,修改信息后,数据将直接自动保存。

3、信息查询

1)单位信息查询: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查询”菜单下的“单位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名称”,所选单位的信息将自动显示。

2)人员信息查询: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查询”菜单下的“人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名称”,可输入姓名查询,也可在“人员基本信息”表中直接选择人员,所选人员的信息将自动显示。

4、信息删除

1)“单位信息”、“岗位核定”和“人员信息”删除:先选择删除对象,再点击“删除”按照,具体操作同前;

2)整体信息删除: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删除”菜单下的“整体删除”,出现“单位或个人信息删除”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

单位和人员信息整体删除:选择“B.删除选择”中的“单位和人员”,点击“删除”按键,系统将自动将“A.选择部门或单位”中所选单位的单位、岗位核定和人员信息整体删除;

单位信息删除:选择“B.删除选择”中的“单位”,点击“删除”按键,系统将自动将“A.选择部门或单位”中所选单位的单位和岗位核定信息删除;

整体人员信息删除:选择“B.删除选择”中的“整体人员”,点击“删除”按键,系统将自动将“A.选择部门或单位”中所选单位的全体人员信息删除;

个员信息删除:选择“B.删除选择”中的“个人”,“C.选择人员”范围内的“姓名”栏将会显示,输入姓名,点击“重名检查”按键,如无重名,点击“删除”按键;如有重名,则“身份证号”栏将会显示,选择所对应的身份证号,点击“删除”按键。系统将自动将所选人员信息删除;

5、信息核对

1)岗位职数核对:此功能是核对三岗比例是否符合要求、管理各岗核定是否等于管理岗基数、专技各岗核定是否等于专技岗基数、专技各等级岗位核定是否等于层级岗位核定、工勤各岗核定是否等于工勤技工岗基数。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核对”菜单下的“岗位职数核对”,出现“单位岗位职数核对”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点击“核对”按键,系统将自动进行核对,如有错误,则直接显示错误并可打印。

2)人员数核对:人员信息是分别保存在“人员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专技人员信息”和“工勤人员信息”四个表中,人员基本信息中选择“管理岗”、“专技岗”和“工勤岗”人数,与“管理人员信息”、“专技人员信息”和“工勤人员信息”表中人数应分别一致,此功能就是核对三类人员数是否一致的问题。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核对”菜单下的“人员数核对”,出现“事业单位人员数核对”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点击“核对”按键,系统将自动进行核对。点击“打印错误”按键,将显示错误并可打印。

6、信息打印

1)职数统计:在进行“岗位设置核准表打印”前,应先进行“职数统计”,否则核准表中各岗位职数及人员数将为0。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打印”菜单下的“职数统计”,出现“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核对”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点击“统计”按键,系统将自动进行统计。

2)单位情况打印:在进行了“职数统计”操作后,可进行单位情况的打印。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打印”菜单下的“单位情况”,出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统计表打印”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和“联系电话”信息。在“打印选择”中选择“单位”或“”汇总,再选择“岗位类别设置表”、“岗位设置核准表”、“方案核准通知书”或“聘用认定通知书”,点击“预览”或“打印”按键,可打印相应表格;

3)人员情况打印: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打印”菜单下的“人员情况”,出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打印”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点击“预览”或“打印”按键,可打印相应人员信息表格。

2.37 2.38

7、信息接收和上报

1)单位信息接收和上报: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接收和上报”菜单下的“单位信息”,出现“单位基本信息接收和上报”窗口()。

接收:点击“接收”按键,出现“导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窗口(2.25),点击“自定义”按键,出现“打开”窗口(2.26),选择所需接收的文件,点击“确定”按键返回“导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窗口(2.27),点击“导入”按键,“主数据表中的数据”将增加接收的数据,点击“退出”按键返回“单位基本信息接收和上报”窗口;

上报:选择所需上报的单位或部门,点击“上报”按键,出现“单位信息导出”窗口(2.21),点击“自定义”按键(2.22),出现“另存为”窗口(2.23),选择所保存的文件夹,在“标题”栏中随便输入名称(2.24),点击“保存”返回“单位信息导出”窗口,点击“导出”按键,系统将自动以“单位基本情况”文件名称保存。

2)岗位核定信息接收和上报:选择“岗位设置方案—信息接收和上报”菜单下的 “岗位核定”,出现“单位岗位核定接收和上报”窗口()。

接收:点击“接收”按键,出现“导入单位管理岗位核定数据”窗口(2.25),点击“自定义”按键,出现“打开”窗口,选择所需导入名为“单位管理岗位核定数据”的文件,点击“确定”按键返回“导入单位管理岗位核定数据”窗口,点击“导入”按键,“主数据表中的数据”将增加接收的数据,点击“退出”按键,出现“请选择”窗口,根据提示将“单位专技岗位核定数据”和“单位工勤岗位核定数据”进行接收,最后返回“导入单位管理岗位核定数据”窗口;

上报:具体操作与“单位信息接收和上报”相同,系统将自动以“单位管理岗位核定情况”、“单位专技岗位核定情况”和“单位工勤岗位核定情况”名称进行保存。

3)人员信息接收和上报:具体操作同前,上报时系统将自动以“人员基本情况”、“管理人员情况”、“专技人员情况”和“工勤人员情况”名称进行保存;

4)整体接收和上报:此功能可将单位信息、岗位核定信息和人员信息整体进行接收和上报,具体操作同前;

5)调查信息整体接收:此功能可将原调查摸底的数据整体接收,但注意接收调查信息后,还需进入“信息修改”菜单中,对“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同时需进入“信息输入”菜单中,增加岗位核定信息。

(二)首次竞聘

1、首次竞聘信息整体转换:首次竞聘时,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需进行聘任,故不需对每个工作人员的信息进行提取,此功能可将所有工作人员的信息转换成聘任数据,再补充相关的岗位聘任信息即可。选择“首次竞聘”菜单下的 “聘任信息整体转换”,出现“首次竞聘数据转换”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点击“转换”按键,即可将所选单位或部门工作人员的信息转换成首次竞聘数据。

2、首次竞聘信息输入及修改:首次竞聘信息整体转换后,需再将相关岗位聘任信息补充。选择“首次竞聘”菜单下的 “聘任信息输入及修改”,出现“首次竞聘人员信息修改”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再选择对应的岗位类型,输入姓名,重名检查操作同前。

1)管理人员():回车选择“聘任职员级别”代码,输入“职员级别起聘时间”和“职员级别到期时间”,“职员级别起聘时间”为首次竞聘时间,输入聘书编号后四位的流水号,聘任信息将自动保存。流水号由主管部门统一分配,聘书编号前十二位自动生成,格式为:管(2位)+县市区代码(2位)+主管部门代码(2位)+职员级别(2位)+任现行政职务级别年份(2位)+职员级别起聘年份(2位),如任现行政职务级别时间无,则此年份将与职员级别起聘年份一致。;

2)专技人员:回车选择“聘任岗位等级”代码,输入“岗位等级起聘时间”和“岗位等级到期时间”,“岗位等级起聘时间”为首次竞聘时间,输入聘书编号后四位流水号,聘任信息将自动保存。流水号由主管部门统一分配,聘书编号前十二位自动生成,格式为:专(2位)+县市区代码(2位)+主管部门代码(2位)+岗位等级(2位)+岗位层级首聘年份(2位)+岗位等级起聘年份(2位),如岗位层级首聘时间无,则此年份将与岗位等级起聘年份一致;

3)工勤人员:回车选择“聘任岗位等级”代码,输入“岗位等级起聘时间”和“岗位等级到期时间”,“岗位等级起聘时间”为首次竞聘时间,输入聘书编号后四位流水号,聘任信息将自动保存。流水号由主管部门统一分配,聘书编号前十二位自动生成,格式为:工(2位)+县市区代码(2位)+主管部门代码(2位)+岗位等级(2位)+工人技术等级首聘年份(2位)+岗位等级起聘年份(2位),如工人技术等级首聘时间无,则此年份将与岗位等级起聘年份一致;

3、首次竞聘信息删除:选择“首次竞聘”菜单下的 “聘任信息输入及修改”,出现“首次竞聘人员信息修改”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再在“B.删除人员选择”中点击其中一个选项,再点击“删除”按键。

1)选择“管理”:如在“C.选择人员”中输入姓名,则将只删除此管理人员的首次竞聘信息,否则将删除所选单位或部门所有管理人员的首次竞聘信息;

2)选择“专技”:如在“C.选择人员”中输入姓名,则将只删除此专技人员的首次竞聘信息,否则将删除所选单位或部门所有专技人员的首次竞聘信息;

3)选择“工勤”:如在“C.选择人员”中输入姓名,则将只删除此工勤人员的首次竞聘信息,否则将删除所选单位或部门所有工勤人员的首次竞聘信息;

4)选择“全部”:将删除所选单位或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的首次竞聘信息。

4、首次竞聘数据核对

1)聘书编号流水号核对:此功能是对聘书编号流水号是否跳号、重号进行核对。选择“首次竞聘—聘任信息核对”菜单下的 “聘书流水号核对”,出现“聘书编号流水号核对”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点击“核对”按键,核对完后点击“出错”按键,可进行预览或打印出错信息;

2)聘书自动编号核对:此功能是对聘书编号中自动编号部分进行核对。选择“首次竞聘—聘任信息核对”菜单下的 “聘书自动编号核对”,出现“聘书编号自动编号核对”窗口,具体操作同前;

3)专技岗位首次竞聘职数核对:此功能是检查各专技岗位是否超职数聘任。选择“首次竞聘—聘任信息核对”菜单下的 “专技聘任职数核对”,出现“专技聘任职数核对”窗口,具体操作同前。点击“打印”按键,将预览或打印专技岗位聘任职数情况汇总表;

4)工勤岗位首次竞聘职数核对:此功能是检查各工勤岗位是否超职数聘任。选择“首次竞聘—聘任信息核对”菜单下的 “工勤聘任职数核对”,出现“首次竞聘工勤聘任职数核对”窗口,具体操作同前。

5、首次竞聘信息打印:选择“首次竞聘”菜单下的 “聘任信息打印”,出现“首次竞聘信息打印”窗口(),具体操作同“人员情况打印”,“打印选择”中选择“单位”则分单位进行打印,选择“汇总”则分县市区进行打印。

6、首次竞聘信息更新

1)人员首次竞聘信息更新:此功能是将工作人员的首次竞聘信息更新至人员信息中。选择“首次竞聘—聘任信息更新”菜单下的 “人员聘任信息更新”,出现“首次竞聘后人员信息更新”窗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区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单位”,点击“更新”按键,系统将自动进行更新,更新后将显示更新统计。点击“未更新”按键,可预览或打印未更新的人员信息。

2)岗位职数余额更新:首次竞聘结束后,各岗位职数随之变化,此功能是在人员首次竞聘信息更新后,对现有的各岗位职数余额进行统计,再进入 “岗位设置方案—信息打印”菜单下的“单位情况”,可打印首次竞聘后的岗位职数情况表,并作为下一阶段首聘的职数依据。选择“首次竞聘—聘任信息更新”菜单下的 “岗位职数余额更新”,出现“岗位职数情况统计”窗口(),具体操作同前。

7、首次竞聘数据接收和上报:选择“首次竞聘”菜单下的 “聘任信息接收和上报”,出现“首次聘任人员情况接收和上报”窗口(),具体操作同前。上报时,系统将自动以“管理人员首次竞聘情况”、“专技人员首次竞聘情况”和“工勤人员首次竞聘情况”文件保存。

(三)首聘

首次竞聘完后,在各专技岗位有职数余额情况下,原取得相应资格的待聘人员,可参加首聘工作。

1、首聘信息生成:此功能通过提取人员信息,生成首聘部分信息,同时补充岗位聘任信息。选择“首聘”菜单下的 “首聘信息生成”,出现“首次聘任人员情况接收和上报”窗口(),具体操作同“首次竞聘信息输入及修改”;

2、首聘信息修改:首聘信息修改时,可通过查询方式或直接在首聘人员信息中选择定位至需修改的人员首聘信息,修改信息后,点击“修改”按键,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3、“首聘”菜单中其他功能:具体操作同“首次竞聘”菜单相应功能。

四、各单位或部门操作程序

(一)岗位设置方案

1、事业单位

调查信息整体接收—单位信息输入(在调查信息基础上补充信息)—岗位核定输入(自动生成的岗位核定有错则需岗位核定修改)—人员信息输入(在调查信息基础上补充信息)—岗位职数核对—人员数核对—职数统计—单位情况打印(分单位)—人员情况打印—核对打印的报表所有信息是否有误—单位和人员数据整体保存(保存在U盘)—将打印的报表和数据上报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

2、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各单位的单位类型—核对各单位专技和工勤岗适用比例—将各单位的单位和人员数据整体接收—岗位职数核对—人员数核对—将本系统所有的单位和人员数据整体保存(保存在U盘)—将各单位打印的报表和本系统汇总数据上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上报市级人事部门);

3、县市区人事部门

审核各单位的单位类型—核对各单位专技和工勤岗适用比例—将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位和人员数据整体接收—岗位职数核对—人员数核对—职数统计—单位情况汇总打印—将本县市区所有的单位和人员数据整体保存(保存在U盘)—将打印的汇总表和汇总数据上报市级人事部门;

4、市级人事部门

审核各单位的单位类型—核对各单位专技和工勤岗适用比例—将各县市区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单位和人员数据整体接收—岗位职数核对—人员数核对—职数统计—单位情况汇总打印并与县市区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核对—数据保存备份。

(二)首次竞聘

1、事业单位

接收单位原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数据—首次竞聘信息整体转换—首次竞聘数据输入及修改—聘书编号流水号核对—聘书编号自动编号核对—专技聘任职数核对—工勤聘任职数核对—人员聘任信息更新—岗位职数余额更新—单位情况打印(岗位设置核准表)—聘任信息打印(分单位)—核对打印的报表所有信息是否有误—聘任信息上报(保存在U盘)—将打印的报表和数据上报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

2、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

接收各单位原上报的岗位设置方案数据—职数统计—聘任信息接收—聘书编号流水号核对—聘书编号自动编号核对—专技聘任职数核对—工勤聘任职数核对—将本系统所有的首次竞聘信息整体保存(保存在U盘)—将各单位打印的报表和本系统汇总数据上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上报市级人事部门);

3、县市区人事部门

接收各系统原上报的岗位设置方案数据—职数统计—聘任信息接收—聘书编号流水号核对—聘书编号自动编号核对—专技聘任职数核对—工勤聘任职数核对—人员聘任信息更新—岗位职数余额更新—单位情况打印(岗位设置核准汇总表)—聘任信息汇总打印—将本县市区所有的首次竞聘信息整体保存(保存在U盘)—将打印的汇总报表和汇总数据上报市级人事部门;

4、市级人事部门

接收各县市区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原上报的岗位设置方案数据—职数统计—聘任信息接收—聘书编号流水号核对—聘书编号自动编号核对—专技聘任职数核对—工勤聘任职数核对—人员聘任信息更新—岗位职数余额更新—单位情况打印(岗位设置核准汇总表)并与县市区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核对—首次竞聘数据保存备份。

(三)首聘

1、事业单位

接收单位首次竞后的单位情况、岗位核定和人员情况(不接收首次竞聘数据)—首聘信息生成—聘书编号流水号核对—聘书编号自动编号核对—专技聘任职数核对—工勤聘任职数核对—人员聘任信息更新—岗位职数余额更新—单位情况打印(岗位设置核准表)—聘任信息打印(分单位)—核对打印的报表所有信息是否有误—聘任信息上报(保存在U盘)—将打印的报表和数据上报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

2、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

接收各单位首次竞后的单位情况、岗位核定和人员情况(不接收首次竞聘数据)—职数统计—聘任信息接收—聘书编号流水号核对—聘书编号自动编号核对—专技聘任职数核对—工勤聘任职数核对—将本系统所有的首聘信息整体保存(保存在U盘)—将各单位打印的报表和本系统汇总数据上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上报市级人事部门);

3、县市区人事部门

接收各系统首次竞后的单位情况、岗位核定和人员情况(不接收首次竞聘数据)—职数统计—聘任信息接收—聘书编号流水号核对—聘书编号自动编号核对—专技聘任职数核对—工勤聘任职数核对—人员聘任信息更新—岗位职数余额更新—单位情况打印(岗位设置核准汇总表)—聘任信息汇总打印—将本县市区所有的首聘信息整体保存(保存在U盘)—将打印的汇总报表和汇总数据上报市级人事部门;

4、市级人事部门

接收各县市区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首次竞后的单位情况、岗位核定和人员情况(不接收首次竞聘数据)—职数统计—聘任信息接收—聘书编号流水号核对—聘书编号自动编号核对—专技聘任职数核对—工勤聘任职数核对—人员聘任信息更新—岗位职数余额更新—单位情况打印(岗位设置核准汇总表)并与县市区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核对—首聘数据保存备份。

来源: 固始人才网 - 做固始最好的人才招聘求职网!
作者:县岗设办
浏览:754

2011-10-24 8: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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