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稳定岗位补贴资金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1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 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文件精神,更好的发挥失业保险抗击疫情,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对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末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5.5%以内,给予稳岗补贴返还。我县第三批有河南华通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补贴,经初审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376-4669035 4669033进行投诉。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